海事局是干什么工作的
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四)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海事局负责的有: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
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中国海事局最主要的功能是:为河流,海上船舶的正常航行做保障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法规所授予的国家行政权,监督和维护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海事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拟定相关措施,保护海洋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要职责如下:(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
海事局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海事局是公务员。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是政府部门。
海事管理就业方向及前景
就业方向广。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专业毕业的就业方向很广泛包括,各类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港航物流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等单位从事港口经营管理、港航物流服务、港口理货、保税区仓储管理、集装箱运输组织、报关等工作。
跑船 在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后,跑船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职业选择。跑船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毕业生可以从事和本职专业无关的工作,如船舶管理、海事法规等。虽然就业前景相对较为狭窄,但是跑船这个职业仍然是一个有潜力和挑战的领域,值得考虑。
海事管理涉及航海、港口、船舶等领域的管理工作,就业方向广泛且前景较好。航运公司:航运公司是海事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一大主要方向。在航运公司工作,可以从事船舶运输管理、航线规划、货物配送等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支持。
随着我国海运事业的飞速发展,海事安全管理人员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就业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毕业生主要面向航运或海运企业、海事事务处理部门、市县海事处等单位,从事航运企业的经营管理、海事事务处理、船舶与货运代理与养护工作以及与海事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及与海上货运有关的保险业务等工作。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核心目的是强化对渔业港口和船舶的管理,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益,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推动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第二章主要涉及渔业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六条提到,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与多个部门合作,依据国家规划和本省需求,编制全省渔业港口布局规划,经批准后实施。规划需考虑资源合理利用,符合海洋、海域、土地及城乡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第四章中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实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1、海事局属于交通运输部管辖。海事局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事局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3、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下属的一只最大的执法队伍,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是管理船舶、船员、防止海洋污染等,类似于海上的交通警察。国家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二级单位,正厅级规格。在沿海省份设置直属海事局,也是正厅局规格。
4、海事局属于交通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指1998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交通部直属机构。其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内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交通运输部海事主管机构,机关驻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五类老旧河船包括船龄超过20年的多种货船,如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和驳船等。法律依据:《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老旧船舶管理,保证运输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水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老旧运输船舶(以下简称老旧船舶)。第三条 老旧船舶包括老龄船舶和超龄船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8号)各类船舶报废年限如下表。在回答该问题时,该规定已经过4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
河北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生产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上生产安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海域内停泊、航行、作业的船舶及其生产作业人员。
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条例 凡集体、个体所有的渔业船舶、运输船舶、农副业生产船舶,均须经其主管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全部有效船舶证件,并向驻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登记船舶户口,领取《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方准出海生产、营运。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禁止出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海域内停泊、航行和作业的各类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海域、沿海地区范围内的边防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