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驾驶安全管理(船舶驾驶与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11阅读次数: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国内航行的高速客船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手续。国际航行的高速 客船可申请不超过7天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将第二十八条中的“交通部”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删去第三十四条。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第二章 船公司第四条 高速客船公司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的高速客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第五条 从境外购入的二手船,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第八章主要包含了关于高速客船及其运营管理的附加条款和规定。在规则中,高速客船被定义为载客量超过12人,且航速达到或超过7米/秒的船舶,这里的速度是以设计水线排水体积(米)为标准计算的。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结合国外游艇管理经验,审视我国游艇管理现状,游艇安全监管和立法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障游艇安全与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二)游艇自身安全与公共安全兼顾; (三)实施有利于保障游艇安全的特殊管理制度的; (四)实行海事管理机构监管、游艇业主自主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游船游艇码头管理,促进海上旅游客运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港区以外,从事游船游艇码头的规划、选址、建设、运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港区是指秦皇岛港所辖区域。

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船长不足10米的乡镇自用船舶的建造、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为保证乡镇自用船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特别提到的是农业自用船舶,这些是农民个人所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并且限定在乡镇范围内或临近乡镇航行,它们在地方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小型游乐船舶则限定为船长小于5米,由游客自行驾驶的船只,这类船舶通常用于休闲娱乐,安全规定在条例中同样受到重视。

农村村民生产、生活的自用船舶由乡镇人民政府检验、登记,发放《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证书》和船号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航务管理机构进行船舶检验。第九条 营业性客运船舶与非营业性的农用船、渔船、工程船等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志。涉外旅游船舶按规定实行定点管理。

船舶航行注意安全事项

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了解港口情况:在进入港口前,船员应该了解港口的水深、航道、码头位置等情况,以便安全操纵船舶。遵守交通规则: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如遵守航行标志、信号、速度限制等。注意避让: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该注意避让其他船舶和障碍物,以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加强检查,保证主机、副机、舵机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海况及船舶当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选择航向和航速,以防止出现大倾角的横摇或出现谐摇。应避免全速顶着较大涌浪航行。坚持安全巡回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航海日志。停止甲板工作,严格限制在甲板上的活动。

汛期船舶安全航行的注意事项 开航前检查航行设备,配备足够的锚、缆等工属具,加强船体和机器维护,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 船舶应及时收集水位、流量、航道、气象信息,掌握水位、水流流速、航标有否移位等情况,谨慎航行。

宁波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海洋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生产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管辖的海洋渔业船舶和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的渔港、渔港水域的海洋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

2、省级以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新建、改造、购置和报废渔政船的,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海洋渔政船同时报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渔政船的设计、建造规范和安装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市和沿象山港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有关渔业污染事故,负责象山港的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该规定还详细规定了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为渔业船舶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实施过程中,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它结合渔业船舶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需要的检验标准和要求,确保了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由政府给予减船转产补助方式,引导渔民转产转业,今年拟计划减船30艘以上,压减功率10000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