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渔船是指哪三无
A.无船名船号(正确答案)B.无船舶证书(正确答案)C.无船籍港(正确答案)D.无捕捞证答案解析:“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在交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假冒他船船名和船籍港、伪造船舶证书和证书登记事项与船舶实际不相符合者,均按“三无船舶”对待。
“三无”渔船的认定: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三项内容中,只要缺少其中一项,则均视为“三无船舶”。“船舶证书”指合法有效的证书。套用合法或伪造渔船船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均按“三无”船舶处理。
“三无渔船”是指无船名船号、无渔船证书、无船籍港的渔船。在交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渔船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假冒他船船名和船籍港、伪造渔船证书和证书登记事项与渔船实际不相符合者,均按“三无渔船”对待。
三无船舶一般是指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
通过安全评估的涉渔“三无”船舶,由渔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改”。(三)登记办法。“转、改”养殖渔船的申请人应持有《海域使用权证书》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人与证书登记所有人应一致,对海域使用承包人、承租人申请暂不予受理。(四)匹配制度。
浙江省台湾船舶边防管理规定浙江省台湾船舶边防管理规定(1998年修订...
1、第十四条第一句调整为:台湾船舶、船员若出现特定行为,船长和直接责任人将面临警告及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的处罚标准提升,规定船长和直接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将面临1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的罚款额度进一步提高,船长和直接责任人如有违规,将面临2000元以下的罚款。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沿海边防管理,方便台湾船舶及其船员的正常往来,维护沿海、港口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台湾船舶进出本省沿海、港口及船员上下岸的边防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规定。
3、省政府令第15号发布《浙江省台湾船舶边防管理规定》,自1992年3月1日起实施,由省长葛洪升于1992年2月3日签署。此规定旨在加强本省沿海边防管理,便利台湾船舶及船员往来,维护沿海和港口治安。
4、台湾渔船在进入停泊点后,船长需按照《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停泊点边防工作站进行申报,并出示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明确进港原因及预计停留时间,同时接受边防执勤人员的详细检查。
5、还没有废止,是有效的,2000年开始施行的。
浙江省台湾船舶边防管理规定浙江省台湾船舶边防管理规定(1992年发布...
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多项内容。首先,各类船舶除按国家规定领取证书外,还需向公安边防机关申办船舶户籍注册,获取出海船舶户口簿,船员需申领出海船民证。外来人员在作业时,需凭身份证和暂住证由船舶负责人向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出海船民证。
第三条 凡在停泊点停泊的台湾船舶及入出境的台湾居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台湾船舶因台风等不可抗力无法停靠停泊点的,可就近在避风点停泊,不可抗力解除,应当立即离港。第五条 台湾船舶及船上人员、货物、行李物品进出停泊点,由公安边防、海关等部门依法监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这部法规名为《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经过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该次会议上的审议通过,这部条例正式诞生。这部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以保障沿海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海南省为加强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地区发展,制定了新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该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海域和沿海地区,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等原则,各级政府需强化领导,将边防治安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条例》,任何非法进入海南省管辖海域的外国船舶,公安边防机关有权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登临、检查、扣押、驱逐,并可能命令其停止、改变航向或返回原航程,以确保海域安全和秩序。
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旨在强化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秩序。条例适用于省内沿海港口和海域内的船舶、工具和人员,国家其他规定优先执行。省公安边防机关主导管理工作,市、县级公安边防机构及派出机构负责居民及海上安全管理,交通、港监等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协助边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沿海港口、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边防治安秩序,保障本省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近日,中国海南省修订并通过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引起了菲律宾方面的强烈反应。菲律宾外交部和媒体纷纷发表声明,对这一新条例表示不满,指责它加剧了南海地区的紧张局势。
河北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生产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上生产安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海域内停泊、航行、作业的船舶及其生产作业人员。
第三十条规定,无标识的船舶擅自出海从事活动将被没收并罚款船价两倍以下,船主也需承担责任。处罚权限方面,由基层边防机构裁决警告和小额罚款,县级以上部门裁决小额以上罚款。对于不服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按照相关条例处罚,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条例 凡集体、个体所有的渔业船舶、运输船舶、农副业生产船舶,均须经其主管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全部有效船舶证件,并向驻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登记船舶户口,领取《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方准出海生产、营运。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禁止出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海域、沿海地区范围内的边防治安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海域内停泊、航行和作业的各类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
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1、浙江省为了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制定了一部条例,旨在维护安全秩序,保护公民财产,促进经济发展。条例适用于本省海域内的各类船舶和相关单位人员,军事和公务船舶除外。政府各级部门需强化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公安边防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证件管理、边防巡查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
2、为强化浙江省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确保沿海边防治安秩序的稳定,以及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省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海域内进行停泊、航行和作业的各类民用船舶,不包括公务船舶。
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这部法规名为《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经过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该次会议上的审议通过,这部条例正式诞生。这部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以保障沿海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4、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多项内容。首先,各类船舶除按国家规定领取证书外,还需向公安边防机关申办船舶户籍注册,获取出海船舶户口簿,船员需申领出海船民证。外来人员在作业时,需凭身份证和暂住证由船舶负责人向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出海船民证。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护船员(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海域内停泊、航行、作业的各类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公务船舶除外。第三条 本省各级公安边防机关主管本辖区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
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沿海边防管理,方便台湾船舶及其船员的正常往来,维护沿海、港口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台湾船舶进出本省沿海、港口及船员上下岸的边防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