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请问这个代理服务包括哪些?_百度...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包括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其中代理人包括直接代理人和间接代理人,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包括为货物的国际运输开展的订舱、业务联络、货运安排、箱管、结算等业务活动。根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中规定。
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范围
1、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代理运输公司可以开免税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以按照106号文件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3、法律主观:国际运输并不是免税,而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论是从境内到境外,还是从境外到境内,只要是跨境的国际运输服务,都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当然,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运输服务,也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4、国际货运代理能开零税率的发票。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国际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服务是享受免税或零税率政策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5、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在业务操作环节帮客户代缴船舶代理编号服务费。请问,我们能把个业务的...
不能开具零税率的发票。既然是帮客户代缴的船舶代理编号服务费,那么就应当由船舶代理公司直接将发票开给客户,你在中间只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此部分款项不作为你的销售额,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 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其他工作 包括洽办海事处理、联系海上救助;代收运费及其他有关款项、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办理支付船舶速遣费及计收滞期费;经办船舶租赁、买卖、交接工作,代签租船和买卖船舶合同,经营、承办其他业务等。
经交通部批准的其他船舶(务)代理公司。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安排他人货物海上货物运输的一方当事人,所收取的费用按运费的某一百分比加上开支计算。
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理论上讲,船代都是没有船的。但有船公司,因为知道船代很赚钱,所以开个船代,但肯定是另外一家公司。而且这家公司不只代理自己的船。货代可以订舱,船代不做集装箱订舱,但散杂货可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零税率还是免税
法律主观:国际运输并不是免税,而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论是从境内到境外,还是从境外到境内,只要是跨境的国际运输服务,都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当然,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运输服务,也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货运代理能开零税率的发票。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国际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服务是享受免税或零税率政策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国际货运代理一般纳税人开零税率。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国际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服务享受零税率政策,运费无法提供免税发票。海关、商检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未纳入增值税链条,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据无法抵扣。
船舶代理费用适用国际运输税收协定吗
这个也是适用国际运输税收协定的。税收约定执行原则:(一)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在缔约国另一方免予征税。
以船舶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运费收入或所得,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1998〕241号)明确的附属于国际运输业务的收入或所得,不包括各类运输代理公司取得的代理费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明确,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免税。
同时,对于享受双边税收协定或协议免税待遇的外国公司,申请人可选择业务发生地之一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一站审核,并开具《免征营业税证明表》。对于经营多条船舶运输航线的公司,其他业务发生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需对已出具的《免征营业税证明表》复印件加盖本局公章及加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