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小型船舶航行香港、澳门地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96修正)
1、为了加强对航行香港、澳门地区中国籍小型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船舶、旅客、船员和货物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本规定应运而生。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航行香港、澳门地区中国籍小型船舶(以下简称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旅客、船员和货物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3、一)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是指经交通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
4、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投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1、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和个人需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条件,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实施管理,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市场,保障各方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经营性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货物运输(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和旅客运输(普通客船、客货船等)。
3、法律分析:《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经2008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资质审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40条,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4、水路运输经营者的资质要求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从事水路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首先,经营者需要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开展运输活动。其次,经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输船舶和船员,确保船舶的安全、适航和船员的适任。
5、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范水路运输活动,条例应运而生,旨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制度,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有严格的规定。首先,需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批,确保船舶性能、船员资质和安全管理制度达标,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的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 企业经营船舶运输应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船长、轮机长资格,并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兼职。第二条,申请经营要求:申请人需提交详细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股东证明、公司章程等,并提供专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
第十一条修改为:经当事人申请,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对于筹建期的国内船舶管理企业出具筹建通知书。当事人凭筹建通知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申请审核等手续。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质管理。港口作业区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服务的驳运和拖轮经营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按照航行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
关于海上客货运输有何规定
1、客船载运乘客不得同时载运危险货物。乘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物品。客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乘客明示安全须知,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并向乘客介绍救生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乘客应当遵守安全乘船要求。
2、它规范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了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和完整。例如,海商法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即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的期间,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此外,海商法还规定了托运人的义务,如提供适航的船舶、妥善管理货物等。
3、第四十三条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第四十四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本章规定的,无效。此类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该合同和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渔船船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 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1、携儿童出行的旅客,请随身携带儿童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如果购票时身份证件遗失,可到港口公安分局核实信息,免费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该证明仅限本次乘船使用),凭临时身份证明进行购票、乘船。
2、法律分析:离岛信息乱填可能涉嫌违法,建议实事求是填写信息,国家实行的是实名制的交通方式。法律依据:《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水路旅客运输船票实名售票、实名查验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
3、可以。根据《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得知,截止2023年6月12日,不含有第三方服务费的船票是可以退全款的,但是含有第三方服务费不可以。船票是乘客轮的票据。
4、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刘公岛景区通关效率,规范服务管理,保障游客权益,刘公岛景区将于2020年1月1日起上线“一码(证)通”售票系统。“一码(证)通”售票系统实行实名制售票、检票,所有游客必须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信息,对于“人、票、证”不一致的游客不予通关。
5、交通运输部在《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乘坐30公里以上的省级水路旅客运输船舶,将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乘船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购票。所谓实名制,就是需要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船票,而且必须人、证、票信息一致才能进港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