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料管理制度程序
1、油料加装准备:检查受油柜、测量存油量、确认油品、监督加装过程等。3 加装过程:增派值班人员、检查阀门、测量受油舱柜、控制油位、抽空油桶等。4 验收:测量受油量、填写报告、取样密封。6 船存润滑油管理 1 使用润滑油表,根据机械和部位使用正确油品。
2、第五条 供油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能源、质量、计量、价格、税收、环保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3、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废油回收比例,船舶厂修前检查剩余油的质量,符合使用要求的调剂其它任务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报计划财务司,批准后方可按废油处理。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油库管理制度,确保加油、卸油、储油安全,严防事故。
4、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5、第十六条 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 第十七条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如实填写所接收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并由船长签字确认。
6、进行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单位需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与防治污染制度文件、应急预案等。作业双方需采取供受油作业管理措施,并遵守相关作业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和防治污染。
江苏省渔业船舶如何实行船网工具控制和总量控制?
第二十八条,养殖渔业船舶实行总量控制,获得控制指标的船舶能享受国家补贴。省渔业行政主管负责制定全省养殖渔业船舶总量控制标准,各层级渔业行政机构据此进行具体指标的核定。第三十条,渔业船舶设计、修造需在资质范围内进行,并需根据捕捞渔业船舶船网工具指标进行。
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分配和转移遵循淘汰旧船、船网工具指标随渔船买卖的原则,远洋作业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则保持不变。渔船制造、更新等活动需在批准的船网工具指标内进行,申请过程需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最后,申请中存在超标、违反法律政策等情况的,将不予批准。
国家根据渔业资源变化与环境状况,确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控制捕捞能力总量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数量。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批准发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数量不得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
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海洋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地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的数量、功率,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送农业部备案。
专业远洋渔船不计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部统一管理,不得在我国管辖海域作业。 第十四条 指标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批准机关发给《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附件2)。
渔业法没有禁止垂钓的规定,但有禁止非法手段捕捞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船舶物资管理办法物料的管理
船舶物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物料的各个管理环节。首先,物料种类繁多,涵盖工具、电工材料、生产物资、清洁用品及化学药品等,需有序管理。2 物料订购与申请需遵循明确的流程。常规物料由公司物资库按照定额标准供应,特殊情况则由船长和轮机长根据库存和实际需求,以年度计划的方式进行特殊申请。
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和境外船舶。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放行后,仓储部门方能交付或装船。对于船用物资,海关会视情况加封,船舶负责人需保护封志完整并申请启封。船舶停港期间,所有烟酒均需海关加封,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
船厂部门 船厂主要部门 设计和研发部 生产制造部 质量检验部 物料管理部 详细解释如下:设计和研发部主要负责新船型的开发设计,对现有船型进行改进和优化。这个部门包括船舶设计师、工程师等,他们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设计出符合要求的船舶图纸和方案。
轮船管理是什么
1、轮船管理是指对船舶运行和船员工作的全面管理。轮船管理是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环节。以下是关于轮船管理的详细解释:定义与概述 轮船管理涉及船舶的各个方面,包括船舶的运行、维护、船员的配置与培训、货物的装载与运输等。它是确保船舶安全航行、提高运营效率、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
2、答案:轮船的局一般指海事局或船舶管理部门。详细解释: 海事局的概念:海事局是负责处理与海洋事务相关的政府机构,特别是在航海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海上交通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轮船来说,海事局是其合法运营的重要监管机构。
3、船舶管理公司主要是管理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管理,不过船舶管理公司业务也可以涉及到新旧船舶的监造或改造,船员的代管等工作。区别:在船舶的经营和管理有区别:船东是船舶的所有人或者投资人,是财产的拥有者。但不一定参与船舶的经营和管理。船舶管理公司和经纪公司(中介公司)参与船舶的经营和管理。
4、- 船舶经理(Vessel Manager):负责船舶的运营管理,与船东、客户等进行协调。- 航务经理(Shipping Manager):负责船舶货物装卸、仓储、航线规划等航务管理工作。- 船队调度员(Fleet Scheduler):负责调度和安排船舶在不同港口间的航行计划。
5、管理级 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6、在轮船上从事管理性工作的海员叫高级海员,包括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船上协助高级海员从事具体性工作的海员叫普通海员,普通海员有机工、水手、厨师等。管理级 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
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
1、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通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船舶修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县船舶检验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船舶修造业的管理工作。
2、《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运输安全,促进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南京市(含县、郊,以下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4、第三十一条 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应当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并按照认可的资质受理渔业船舶的修造业务。凡未取得认可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渔船的修造工作。